共享汽车目前不宜在深圳大规模推广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7-04-21 10:47:32
红黄蓝绿各色共享单车火遍全城,共享汽车也逐步驶入大众视野。共享汽车会不会像共享单车一样遍布大街?深圳市交委昨日向记者表示,共享汽车其实是一种分时租赁,在全市范围大规模发展势必将大量占用有限的城市交通资源,“因此,应促进分时租赁适度、规范、有序发展”,不鼓励企业大规模、无序投放共享汽车。同时,市交委已在组织开展共享汽车监管的相关研究并取得初步成果,进一步完善后近期就会按程序予以发布。
共享汽车逐步升温
“共享”无疑是当前最火的词汇之一,尤其是共享单车横空出世并获得极大拥护后,其带来的方便、快捷,让市民对共享出行理念更加认同。
去年底,一款名为“途歌”的共享汽车进入深圳,这种以奔驰smart fortwo车型为主的共享汽车在南山区开始试运营,实行随意停车位借还,目前正逐渐对外拓展;今年1月,另一家“联程共享”汽车则在宝安机场启动,这家企业在机场与市区设置了多个取车、还车网点,也提供送车取车服务。
相对于共享单车一面世即受到热烈追捧、在深圳短短半年从零到发展到目前50多万辆,共享汽车的发展速度则较为缓慢,其主要原因在于停车不方便。共享汽车无法像共享单车一样随意停放,共享汽车要么必须到指定网点取、还车,便利性大打折扣;要么停放到收费停车场,停车费由下一位用户承担,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用车积极性。
但无论怎样,出于对共享概念的看好,目前还是有多家企业都在跃跃欲试进入共享汽车市场。
私人汽车不能拿来共享
“共享汽车并不是一个严格规范的定义,它其实是分时租赁汽车的概念。”针对现在出现的共享汽车热,市交委公共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既然是分时租赁,那么共享汽车的性质就非常明显,属于租赁汽车范围。这位负责人表示,2014年5月开始施行的《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对从事租赁的车辆提出明确要求: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使用自有车辆从事租赁经营,租赁汽车应当为12座以下小型客车,车辆行驶证件齐全有效,并装备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
“也就是说,首先,私家车不能拿来共享,不能挂到共享汽车平台去从事分时租赁;其次,必须是租赁经营者自有车辆,而且装备GPS等相关设备,确保统一管理与安全。”
应促进分时租赁适度、规范、有序发展
共享单车出现后,政府部门给予了鲜明的支持态度,认为其有效解决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于共享汽车,政府态度如何?
市交委公共交通局负责人认为,深圳作为高密度的超大城市,道路空间资源非常紧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应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适度发展出租汽车,规范引导个体机动化车辆的合理使用。分时租赁作为一种个体机动化出行方式,在全市范围大规模发展将势必大量占用有限的城市交通资源。“我们鼓励集约化出行方式和资源共享,不仅是共享交通工具,更重要的是共享有限的道路空间资源,提高道路的利用效率。因此,应促进分时租赁适度、规范、有序发展。”
也就是说,共享汽车是一种个体化机动车出行方式,如果大规模投放,每个人出行都可以随时、方便地开一辆车,那么小汽车使用频率势必大幅增加,道路拥堵将更加严重。这与目前大城市鼓励公交出行、提高道路使用效率的方向是相违背的。
未来共享汽车或全部电动化
随着入局者越来越多,除对数量的平衡考量,政府部门对共享汽车的监管还必须涉及到更多方面。市交委公共交通局近期派出几路人马,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调研考察共享汽车的发展情况。同时结合深圳自身特点,已进行相关研究并取得初步成果,将尽快形成管理办法出台实施。
另外,分时租赁将以新能源车辆为方向。据悉,上海现已发放新能源共享汽车牌照5000多个,在公共区域布设了1000多个网点,并于2016年出台《关于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成为国内第一个对共享汽车出台鼓励措施的城市。目前国内出现的多个共享汽车平台,大多含有新能源汽车厂家成分,上汽、北汽、力帆、吉利等新能源车都已进入这个行业。市交委公共交通管理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我们也将提倡分时租赁车辆使用纯电动汽车,同时将配合深圳市发改委,推进充电桩的规划建设,方便新能源电动车绿色出行。”
专家观点
共享汽车更适宜 “小而美”精准投放
市政协委员、交通专家王雪认为,我们的城市交通一定是以发达的公交系统作为发展方向。在公交完善之前,为方便老百姓出行,可以适当补充多种创新出行方式。但共享汽车的投放不能“大而粗”地无序发展,而应该“小而美”精准投放。比如在坪山、光明等部分公交出行还不方便的区域,用分时租赁来补充是可行的。但城市中心区域和公交发达地区再发展共享汽车,市民取车用车方便,势必放弃公交而都去开车,这样将大量占用道路与停车资源,加重交通压力与拥堵,那么这些地方共享汽车就应该进行限制。(深圳特区报记者 潘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