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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 深圳二手车过户新流程

作者:深圳地铁查询网 2015-10-24 11:11:57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多个部门于2015年10月22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关于二手车交易的车牌问题或将得到解决。

  为保障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下二手小汽车的经营流转,促进本市二手车交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部门起草了《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和来函告知。

  电子邮箱:ghc@sztb.gov.cn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2008室

  邮政编码:518040

  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节选

  第一章 周转指标的调配

  第六条 周转指标配置周期为一年。

  周转指标由调控中心按照上一个配置周期全市二手车交易量的10%进行配置,首次配置以上一年度的二手车交易量为基准。

  调控中心可根据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交易市场数量变化及市场内需求变化,对周转指标的配置周期和额度进行调整。

  第七条 周转指标以交易市场为主体进行配发,由交易市场分配给二手车经销商。

  第八条 二手车经销商与原车主签订购车协议完成小汽车收购,并将原车牌、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上交交易市场,交易市场向调控中心提交申请,调控中心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审核后,向交易市场分配周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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