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第7期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南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7-19 10:01:58
2016年7月15日,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公布了7月份车牌竞价相关事宜。交通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正文是深圳7月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南。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南(第七期)
(竞价日历: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一、竞价标的
深圳联交所受委托组织竞价的2016年第7期拟配置的深圳市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3354个(含2016年第6期未配置成功的21个竞价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其中单位指标403个(含2016年第6期未配置成功的3个单位竞价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个人指标2951个(含2016年第6期未配置成功的18个个人竞价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
1个增量指标为1个竞价标的。
深圳第7期车牌摇号竞价指标数为6687个 较上期增加13个
二、保留价
每个竞价标的保留价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参加竞价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保留价。
三、竞价时间
2016年7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连续竞价6个小时。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竞价。
四、竞价方式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安排统一场所,竞买人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调控系统”,系统网址:http://xqctk.sztb.gov.cn),点击“竞价平台”按钮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竞价平台(以下简称“竞价平台”),凭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确认的有效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进行报价。
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报价1次,对其报价有2次修正机会,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保留价以上的报价应为100元的整数倍且报价不得超过上一期平均成交价的两倍(个人: 102400元;单位:55800元),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
五、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手续的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一)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二)已按照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经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