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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能源车最新车牌申请条件(附指标申请条件放宽政策原文)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21-12-14 14:27:18

  深圳新能源车最新车牌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深圳小汽车绿牌:

  (一)居住地在深圳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补充:

  名下已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人员再申领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

  仍需满足“持居住证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

  》》》深圳放宽新能源指标申请条件正式放宽政策详情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36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领新能源小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不要求持居住证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不要求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不变。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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