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7年5月1日起仅凭居住证回执不能为新车上牌
作者:广州本地宝 2017-04-26 10:19:08
2017年5月1日起广东仅凭居住证回执不能为新车上牌
2017年五一后,仅凭居住证回执已不能在广东为新车上牌,必须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明才可以。
昨日,广州多家品牌汽车经销商微信公众号发消息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自2017年5月1日起,广东各地停止凭《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申办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者从省交管局证实有此通知,江门等地市交警微信公众号也有发此消息。
五一前凭回执还可上牌
据悉,2016年7月21日下发《关于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凭《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就可以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大大方便了群众,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鉴于目前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已超过一年,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主动及时办理居住证的情况已较普遍,有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需求的居民完全可以持居住证到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充分享受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便利。因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通知》规定的政策作出调整:
一、自2017年5月1日起,停止凭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申办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二、2017年5月1日前已受理凭《回执》申办的机动车登记业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通知》要求继续办理。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表示,调整原《通知》规定的政策,停止凭《回执》申办机动车登记业务,不影响群众正常业务办理,也更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对于2017年5月1日前凭《回执》已受理但未办结的机动车登记业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当地治安、户政部门或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流动人口登记系统进行信息核查,查实后继续办理。对申请人提供虚假、伪造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处理。
买车上牌的时间将延长
记者了解到,五一后,在惠州、中山、清远、江门等地区申请居住证回执的市民,要领到居住证后才能买车,尤其是对于希望上外地牌回广州使用的车主来说,购车上牌的时间比之前更长了。
记者根据经销商提供的数据作了粗略统计,广州限牌后,有四成以上的车主买车后办了广东省内其他区域的居住证,然后为车辆上了外地牌。而自主品牌的占比更高,大约有七成以上的自主品牌客户购车后上了外地牌。而往后他们无法凭回执去上牌,按流程,申请回执约半年后才能领到正式居住证,然后才有在当地购车上车牌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