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厦门停车费新标准将在10月17日实施 新标准昼涨夜降!
作者:华东在线 2016-09-30 15:31:42
我市新增
16处交通监控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黄璜)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网获悉,我市新增1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海沧区新增15处自动抓拍监控,分别位于:兴港路与南海三路(北向南、南向北、东向西)、兴港路与滨湖北路(南向北、北向南)、兴港路与出口加工区(南向北)、兴港路与角嵩路(南向北、东向西、北向南、西向东)、兴港路与嵩屿中路(东向西、南向北、东向西、西向东)以及兴港路与建港路(北向南)。
湖里区新增1处监控,位于下湖路与金益路路口。
【燃气】
我市管道燃气将再次降价
非居民管道燃气降至3.13元/m3
居民用气价格拟降至2.98元/m3,待批准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林雯通讯员李春妮)福建省上游门站气价自10月1日起下调0.317元/m3,根据我市管道燃气动态调整机制,市发改委昨日发布消息,我市非居民管道燃气最高销售价格自10月1日起将再次下调0.31元/m3,最新价格为3.13元/m3。
这是我市非居民管道燃气用气价格今年以来第三次下调,与去年4.20元/m3的价格相比,现价每立方米下调了1.07元,为我市企业用气成本年减少支出约1.32亿元。
另外,居民用气价格也即将实现今年第二次下调,本次居民用气价格拟下调至2.98元/m3,与去年的4元/m3相比,每立方米下调了1.02元,据匡算,第一档气价居民用户每年每户最高可减少开支257.04元。目前,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已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后将公布执行。
【手机】
未实名登记赶紧去补
否则手机将变“砖头”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黄璜)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要求电信企业(含移动转售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今年年底前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记者联系相关通信运营商了解到,我市目前手机用户实名率已超过96%,还未办理实名登记的手机用户正被分批次停机。11月底,最迟到12月20日,仍未实名登记的将被全面停止通信服务(即限制呼出、呼入)。其中,10月起,未实名登记的电信用户将被分批次限制呼出。
为免手机变“砖头”,未办理实名登记的手机用户,应尽早前往营业厅办理,避免“大限”将至时扎堆。
【网购】
网络食品安全
也要受监督
朋友圈购食物需谨慎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陈泥)用手机APP网上订餐,在微信朋友圈叫卖食品……10月1日起,我市将与全国同步施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些网络销售食品的行为都将被纳入监督。
交易平台未登记最高罚3万
《办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办法》出台前,已从事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在今年10月30日前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还应当对入网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入网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营业执照以及入网交易食用农产品的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登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的或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网络订餐商家要公示许可证
如今,足不出户即可在网络上订餐,如何保证吃到放心外卖,也是市民关心的问题。据悉,目前我市有包括“饿了么”在内的五家网络订餐平台在运营。有的订餐平台中,参与的餐饮店多的达5000多家,少的也有1000多家。这其中不排除一些无证或“盗证”经营的“隐形餐厅”。而此前,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由于缺少政府权威信息的支持,只能接收到来自入网经营者主动上传的证照信息,难以一一核实审查。
而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食品交易的经营者,应该在主页面显著的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查处办法实施以后还没有改正的,就会由县级以上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再拒不改正的就处以罚款。
【税务】
五大类19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