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起北京新车险政策实施详解 哪些情况将影响保费?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6-30 10:08:17
■ 出险次数对次年保费价格的影响增大
2010年1月1日,北京地区在全国率先实施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将理赔次数与保险费率增减挂钩。车辆连续5年不出险,费率浮动系数最低为0.4,最多可以打4折。车辆一年出险8次及以上,保费上浮3倍。
此次修改后,商业车险保费继续保留4年、5年不出险车辆0.5、0.4的优惠系数。
另外,保费上浮3倍的条件也从8次出险放宽到10次出险。而每次出险的保费将实施逐渐递增。目前北京车辆发生事故多以小剐小蹭为主,因此可以对这类小事故的出险频率放宽。
小贴士:
综上所述,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上一年出过险、有闯红灯、超速等违章记录的车主,7月1日前提前续保,可按照原来的保险政策享受最后一次优惠。否则保费会涨哦!(注:只有车险到期日为3个月内的车辆才可以。)没有如上情形的车主,7月1日后续保更划算!
2、新政实施以后,购车人要慎重选择品牌车型。车价和零件费用都要考虑。选择零整比高的车型,不但养护成本较高,因其赔付成本高也会带来较高的保险费率。
责任保障、理赔方面,有何变化?
新条款中扩大了车损险、三者险以及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责任,且删减了11项投保使用率低的附加险,合并了部分附加险种。
■ 新费改后,倒车镜、车灯单独破碎险并入机动车损失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并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租车人人车失踪险并入机动车全车盗抢险。
■ 目前车辆撞到驾驶员家庭成员,不在三者险理赔范围。改革后的条款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
■ 车上人员险对车上人员的定义进行了修改,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 另外,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费改后附加险新增“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此前双方出了事故,找不到第三方,只能找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70%,改革后,只要投保了这条附加险,找不到第三方的事故可以得到全额理赔。
■改革后,车损险索赔方式增加到三种:一是直接向责任方索赔;二是向责任方的保险公司索赔;三是代位求偿,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由其再向责任方追偿。改革后如果投保人是无责,那么代位求偿不计入出险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