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租车驾驶员可以开网约车吗?
作者:广州本地宝 2020-05-14 14:32:24
广州出租车驾驶员可以开网约车吗?出租车(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互相兼职”、拒载、绕道、中途甩客等违章行为或将被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记分满20分,驾驶员应暂停营运。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规定”),明确拟将对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实行“记分制”的管理方式,市民可于6月5日前提出意见。
出租车接入网约车平台不算违规“兼职”
何为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互相兼职”?根据“管理规定”,出租车驾驶员的《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从业资格类别为“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驾驶员的《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从业资格类别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同时持有从业资格类别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即出租车司机不得同时兼任网约车司机。需要注意的是,出租车接入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只是出租车网召,不属于网约车,不算违规“兼职”。
“管理规定”中提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相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记分周期为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每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积计算。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单次违章行为有两种以上违章情形的,分别记分。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服务都有违章行为的,记分累积计算。单次记分的分值分为20分、10分、5分、2分四种。
一个记分周期记满20分驾驶员或停运
记录的分值后如何处理?“管理规定”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10分(不含10分)以下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自动清除;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10分(含10分)以上不足20分的,参加相应的营运服务业务学习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清除;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20分的,自达到之日起,驾驶员应暂停营运,将从业资格证件交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并在90天内参加从业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领回从业资格证件,原累积记分分值予以清除。
“有了这些规定,这一行更规范当然是好事。”的哥张师傅告诉记者,对于扣分的违章行为,公司也一再强调不能犯,作为的哥他也会尽力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网约车车主刘师傅则表示,部分车主的不规范行为让网约车容易与“黑车”画上等号,他希望严格的“管理规定”能让网约车行业更规范,在市民中的口碑更好。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拟记20分的行为:
-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违章行为
-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挪用、转借、出租、涂改《道路运输证》或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道路运输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运营服务
- ●网约车驾驶员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约车驾驶员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约车驾驶员将车辆交由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
- ●个人所有的网约车交由他人营运
拟记10分的行为:绕道、中途甩客、拒载等违章行为
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307室,邮编:510405。
(二)电子邮件:jypxk@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