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动车戴头盔2020最新规定
作者:南京本地宝 2020-04-30 09:24:36
2020年4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自2020年5月1日起,南京交警积极鼓励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对未佩戴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以下为通告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20年5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全面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鼓励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二、对于快递、外卖等依赖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企业、行业,骑手按照“六统一”管理规范,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三、鼓励保险公司、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企业,采取免费赠送等惠民方式发放安全头盔。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并遵守管理规定。特此通告。
除了正确佩戴头盔之外,对电动车驾乘人,还有六点提醒:
上路行驶请走非机动车道,未设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请靠右行驶;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不突然变道;
不违规载人(只能载一名12周岁及以下的儿童);
过路口请走人行横道,注意礼让行人、避让机动车;
限行时段、路段,不得行驶;
遵守交通标志指示,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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