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作者:广州本地宝 2019-10-24 14:33:09
近期广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意在通过严格落实行人、非机动车“五选一”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
在全市推行 早晚高峰常态化执法
据悉,广州交警实施的“五选一”管理规定,是指执勤民警在查获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向违法实施人说明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并由违法实施人选择以下五种方式的其中一项接受处罚:
- 一、执法接受20元至50元的罚款;
- 二、抄写《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一次;
- 三、做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并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
- 四、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
- 五、把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上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点赞20个。
其中,《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内容为:
- 通过路口时不准闯红灯
- 等候信号灯时,不准越过停止线
- 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 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准载人(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 不准逆向行驶
- 驾驶时不准有撑伞、打电话及持物等行为
- 不准驾驶非法改装的车辆上路行驶
- 不准醉驾驾驶、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
提示:建议在WIFI下浏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