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者:中国轨道交通网 2019-02-13 17:24:56
为建设“轨道上的城市”提供法制保障
打造名城,交通先行。“大湾区”建设、拥江发展、迎亚运,离不开包括高铁、轻轨、地铁等在内的轨道交通的重要支撑。根据规划,杭州地铁远期规划将达到1000公里-1200公里,其中2022亚运会前将开通492公里地铁线网和126公里城市快线,四期和五期将建设382公里-582公里。随着杭州地铁建设如火如荼,“轨道上的城市”正变得越来越清晰。
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保障运营安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10月30日制定了《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详见第6版),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予以批准,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杭州版”轨道交通条例亮点不少 移动支付进出站首次写入法规
《条例》是我市第一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全面涵盖了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等阶段,对规划衔接、建设管理、保护区管理、运营秩序、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体现了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要求,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优先发展,《条例》明确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依法使用地下空间或者临时占用相邻土地地表、地下、地上空间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提供必要的便利;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和冷却塔等设施需要与周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结合建设的,其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地铁客流量较大,购票排长队、零钱兑换难等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杭州地铁推出移动介质直接过闸技术,乘客可以通过刷银联卡或者扫二维码直接进出站,目前移动支付已成为杭州地铁乘客使用最广泛的票务支付方式,杭州也因此成为国内首个实现公交地铁移动支付全覆盖的城市。为顺应这一发展趋势,《条例》率先将移动支付进出站这项便民举措予以制度化。《条例》还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保持无障碍设施完好、畅通,在车站配备医疗急救箱等设备,合理配置男、女卫生间和母婴设施,在列车内设置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专座等,为乘客出行提供便利。
此外,《条例》用制度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一是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设施设备和场地、用房等,应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并加强运行维护管理。二是重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合理工期等事项的规定。三是明确建设期、运营期保护区的划定标准、方法和程序,建立完善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强保护区内作业管理。四是强化运营安全管理,明确禁止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或者影响运营安全的行为。
对老百姓来说 最需要了解《条例》的哪些规定?
《条例》规定了乘客的权利,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根据运营服务规范向乘客提供服务,向乘客提供及时、准确、便捷的运营服务信息,为乘客出行提供必要的便利,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
如果乘客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不满意,可以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投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答复。
在乘客义务方面,《条例》规定,乘客应当购票或者持有效证件乘车,并接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查验;超程乘车的,要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对于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者持伪造证件乘车的,运营单位可以按照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逃票三次(含)以上的,逃票信息按照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乘客要自觉遵守城市轨道交通文明乘车规则,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乘客携带进站的物品要符合有关规定,并且配合安全检查;拒不配合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拒绝其进站乘车,并报告公安机关。
此外,《条例》列出了禁止行为。乘坐城市轨道交通时,不得携带违禁品、管制物品,重量、体积等超过城市轨道交通文明乘车规则规定的物品,犬只、活禽等可能影响他人安全的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及易燃性、有严重异味、外表尖锐或者其他易污染、易损坏设施、易损伤他人的物品。携带上述物品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发现携带违禁品、管制物品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将予以扣留,并报告公安机关。
《条例》明确禁止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有这些行为之一的,将被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