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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红色预警污染天气拟每年最多启动1次

作者:广州本地宝 2018-11-30 14:17:04

《关于广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意见稿)》全文

  广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拟实施临时交通措施,其中红色预警污染天气禁止运输车在市内通行,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昨天,记者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为应对环境空气污染,减少机动车污染,缓解空气污染程度,广州市环保局公布《关于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修编征求意见稿)》,据广州市环保局预测,根据对近3年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评估,届时,启动红色预警的次数每年可能0~1次

  市民对此举有意见建议可在今年12月7日前在广州市环保局官网反馈。

  红色预警污染天汽车拟单双号出行

  征求意见稿称,该通告所称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是指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启动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时,自发布之日第二天上午6时至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响应终止期间。

  征求意见稿规定,将根据环境空气污染天气预警分级采取不同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污染天气。其中,红色预警污染天气将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汽车(含临时号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新能源车等不受禁行及限行影响

  征求意见稿同时表示,新能源汽车、大型客车、公共汽车、持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出租汽车等不受禁行及限行措施限制。

  广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早在2014年已出过一次通告(简称《2014年通告》),而这次是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进行的,主要是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污染防治要求细化了有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不受禁行及限行措施的车辆及其他规定要求基本和《2014年通告 》基本一致,仅增加了新能源车不受禁行及限行要求。

  权威说法

  环保部门:限行可实现机动车减排30%以上

  广州市环保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此次征求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近三年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评估,预测广州市启动红色预警的次数每年可能0~1次。同时,市环保局预测,在启动红色预警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政策,可实现机动车减排30%以上,对减轻环境空气重污染有积极效果。

  据介绍,目前仅广州籍(粤A车牌)汽车保有量有246.9万辆,机动车排放是广州环境空气中PM2.5的重要来源,占比16.3%,柴油车28.5万辆,占比11.5%,虽然在广州汽车总数中占比不高,但排放的颗粒物却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95%以上。

  市民看法

  市民乐观:启动红色污染预警的概率应该很小

  对于该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不少市民有不同看法。

  家住萝岗的市民刘先生表示担心,“如果限行,可能会出现更多的车,因为有钱的人宁愿买多一辆车。”在珠江新城上班的市民林先生则说,“如果不开车,上下班高峰的地铁人实在太多了,一旦遇到限行,回家就会很麻烦。”

  不过,更多的市民则持乐观的看法,“毕竟广州最近两年来的空气质量不错,启动红色污染预警的概率应该很小吧。所以,着什么急呢?”市民赵女士对此表示并不担忧。

  从事了环保工作8年之久、环保发烧博主晏磊也表示,“要达到红色预警,广州可能不大具备拉动条件,毕竟过去的空气质量数据还是比较好的。”对于这种单双号限行的做法,晏磊表示很支持。“为了应对环境空气污染,单双号限行是势在必行的,需要每个市民支持。”

  污染天气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持续多久?

  指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启动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时,自发布之日第二天上午6时至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响应终止期间。

  黄色预警污染天气

  将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橙色预警污染天气

  将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含临时号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红色预警污染天气

  将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汽车(含临时号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不受禁行及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应急指挥车;新能源汽车、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持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邮政车、救援及清障专用车、金融解款车、校车、新闻采访车、气象监测车、环境监测车、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执行任务的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悬挂“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殡仪馆殡葬车辆。

  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分级:

  黄色预警:预测PM2.5日均值>7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PM2.5日均值>7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PM2.5日均值>7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PM2.5日均值>11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PM2.5日均值达到250微克/立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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