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请时间:1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作者:北京本地宝 2018-10-16 10:49:02
【导语】:如果你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或者相关凭证已经丢失,就得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过渡期临时标识,那么,北京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请时间:
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2018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后才可上路。国庆长假过后,已有不少市民“扎堆儿”前往非机动车登记站为电动自行车上牌。交管部门提示,为已购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将一直持续到2019年4月30日,市民这几天不必“扎堆儿”办理。
相关问题:
1、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
申请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对符合条件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行驶证和号牌。
点击查看:北京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
2、已经买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条例》规定,对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上路行驶需悬挂临时标识。过渡期满后,不上牌不得上路行驶。
北京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过渡期:
三年,即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过渡期满后,也就是从2021年1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3、车辆购买多年,相关凭证已经丢失怎么办?
如果没有发票的话,需要补办发票,收据无效。同时,如果没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或者合格证已经丢失,目前交管部门只能按照超标车辆进行处理,需要等到2018年11月1日后,申请过渡期临时标识。
重要提示:
1、对于2018年11月1日之前购买、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车辆所有人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到本市任意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车辆登记注册业务;
点击查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汇总(持续更新)
2、未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内的,也就是不合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标识。交管部门近日将发布通告,公布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间登记和管理办法。
好消息:北京超标电动车临时标识2018年11月可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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