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自行车2018年11月1日起上路新规定标准
作者:北京本地宝 2018-10-10 10:14:06
【导语】:【11月1日起,北京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才可上路行驶!】在昨天通过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规定:①市民购买电动车15日内,应到交管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行驶证和号牌后上路,否则将处20元罚款;②已购买电动车,但因不符规定无法登记的,将发放临时标识,三年过渡期满后仍上路的,将扣车,并处1000元罚款;③使用伪造、变造或其它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及临时标识的,处1000元罚款;④私自改装、驾驶上路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罚款。
北京电动车必须上牌吗?【11月1日起,北京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才可上路行驶!】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规定:【政策全文】【政策解读】
①市民购买电动车15日内,应到交管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行驶证和号牌后上路,否则将处20元罚款;而所购车辆当为符合国家标准,在北京市产品目录内的品牌车辆。
点击查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汇总(持续更新)
点击查看:【申请登记地点】【上牌收费不?】【办理资料】
②已购买电动车,但因不符规定无法登记的,将发放临时标识,三年过渡期满后仍上路的,将扣车,并处1000元罚款;
》》北京电动车临时标识什么时候可以申领
》》北京电动车临时标识去哪领?怎么办理?
③使用伪造、变造或其它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及临时标识的,处1000元罚款;
》》什么是违规的电动车?标准是什么?(图解)
④私自改装、驾驶上路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罚款。
》》北京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怎么处罚?罚款多少?
提示:建议在WIFI下浏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