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泥头车5月20日起必须靠右通行 否则将罚款200元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18-05-21 09:56:41
注意啦,在深圳开泥头车,必须靠右行驶,否则将按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进行处罚。
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消息,2018年5月20日起,凡在深圳市范围内行驶的泥头车应在最右侧行驶,否则将处以200元罚款,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将罚款3000元。
什么是泥头车?
泥头车是指用于从事余泥渣土、砂石运输的重型、中型自卸货车及从事建筑混凝土运输的重型专项作业车(搅拌车)。
那么,什么情况下会抓拍、拦下呢?
1、不靠右行驶的
泥头车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遇车道内施工、交通事故等情况需要借道通行的,向相邻车道借道不得超过1条车道,不得借用路肩、应急车道及长时间借用相邻车道行驶,借道后应立即驶回原车道内。
2、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
凡在深圳市范围内行驶的泥头车,在限定行驶的车道内应当确保安全车速。
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快速路最高限速为60公里/小时、其它城市道路最高限速为40公里/小时。
道路实际最高限速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较低的限速值为准。
ps:城市快速路包括,北环大道、滨海大道、泥岗路、南坪快速、深盐二通道、福龙路、丹平快速等。
查处方式
凡在深圳市范围内行驶的泥头车,必须安装有GPS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完好、有效运行。
GPS后台记录显示第一次超过限速规定的,予以警告;
一年内有三次超过限速规定的,不予核发通行证;
所属单位车辆一年内累计有10次以上违规的,将通报市住建局等部门予以处罚,直至取消该单位招投标资格。
对上道路行驶的泥头车,公安交警将通过路面执勤、电子测速、视频抓拍、GPS测速等方式,对超过道路限速值、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依法查处。
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11月19日施行。
泥头车违法将面临什么处罚呢?
(一)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机动车道内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或者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二)驾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的,处三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行为三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三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三)超过规定时速的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七)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超过百分之一百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处四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处六千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未按规定安装卫星行车记录仪的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处五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