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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2018年1月1日起降低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8-01-03 10: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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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

市地税局详解相关热点问题

深圳市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2018年1月1日起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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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8年1月1日开始,深圳市车辆车船税降低到法定税额标准的最低水平,此次调整总体减幅约25%,调整后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税1.3亿元,为个人减税2.3亿元。为帮助广大纳税人掌握相关政策,本报特邀深圳市地税局有关业务负责人进行介绍。

一、深圳市降低车辆车船税税额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降低税负,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粤府[2007]103号)文件,深圳市依据广东省政府文件,对照执行。

二、降低后的车辆车船税税额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018年1月1日前未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仍按调整前的税额标准执行。

三、深圳市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是否已降至最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此次调整,是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已调整到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

四、深圳市车辆车船税总体减幅多少?

答:2018年1月1日开始,我市车辆车船税降低到法定税额标准的最低水平,此次调整总体减幅为25%左右,调整后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税1.3亿元,为个人减税2.3亿元。

五、车主如何便利地享受到车船税税额调整的优惠?

答: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为了让每位车船税纳税人第一时间享受到此项惠民新政,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和准备工作,2018年1月1日起,实现全市34家具有代收代缴车船税资质的保险机构、地税征管系统、微信缴纳车船税、互联网缴税同步调低车船税税额标准,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享受到优惠税额。

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将和以往一样,可以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也可以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局缴纳车船税,还可以通过微信中的“城市服务”缴纳车船税,操作上不增加纳税人任何负担。

六、2018年之前没有缴纳车船税是否可以享受优惠税额?

答:不可以,2018年之前未缴纳车船税的,仍按原税额缴纳车船税,并将处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七、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查合格标志是否需要提交车船税相关证明?

答:除不征车船税的机动车外,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未能提供的,将不予受理。

八、车辆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具体指什么?

答:1.注明车船税信息的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保单)。2.税务机构出具的当年度的纳税或免税证明。提供以上两种之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即可受理。

九、保单上注明的车船税信息包括什么?

答:1.保险机构依法代收或免征(减征)的信息。2.投保时车船税已在税务机构缴纳(或开具减免税证明)或已由保险机构依法代收(或减免)的信息。

十、哪些车不征车船税,且无需提交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答:1.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机动车。具体以号牌种类作为认定依据,使用的发牌机关代号为“粤Z”。2.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具体是指:燃料种类为纯电动或燃料电池,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随身行李,核定载客人数包括驾驶人在内不超过9人的汽车.。

(冯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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