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查询网
导 航
首页 > 车管资讯 > 正文
起点
终点

深圳交警9月4日起严查临牌违法行为 最高每次可罚10000元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17-09-06 11:11:04

目前,深圳临时车牌办理已经下放至各大4s店,办理起来也是极为方便。

  据深圳交警消息,2017年9月4日起,深圳交警将采取多种方式,对悬挂临时号牌机动车进行检查和现场执法。

  一、主要整治机动车的哪些违法行为?

  无临时号牌、临时号牌过期、不粘贴临时号牌、不按规定粘贴临时号牌、悬挂临时号牌机动车“冲禁令”、临牌车辆违停、乱变线、闯红灯。

  深圳交警9月4日起严查临牌违法行为 最高每次可罚10000元

  二、怎么查?

  逢车必查、逢疑必查、违法行为直接进行现场查处。

  三、怎么罚?

  (一)对临时号牌机动车现场核查档案号牌资料,对于无号牌档案资料的机动车予以现场扣车和处罚;

  对于伪造临时号牌或使用伪造临时号牌的当事人依法予以拘留。

  (二)对临时号牌机动车现场核查违法情况,凡是使用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在广东省内有3宗以上违法未处理的,依法予以扣车,并敦促当事人尽快处理违法行为。

  (三)对非本市核发的临时号牌载客汽车,不适用“限外”通告中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免于处罚的规定,在工作日高峰期现场发现的非本市临时号牌载客汽车,直接按“冲禁令”进行现场处罚。

  (四)对临时号牌机动车的“冲禁令”(含非本市号牌载客汽车、货车、泥头车、黄标车、教练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法行为,由执勤民警直接予以现场处罚。

  四、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条 驾驶无号牌、无行驶证或者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处一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非汽车类机动车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扣留机动车,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驾驶人不按照临时通行牌证注明的时间和路线移动车辆的,按照前两款规定予以罚款。

  第三十一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已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五、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3月3日施行;

  2017年9月4日至9月10日为执法缓冲期,9月11日起正式执法。

  六、临牌即将过有效期,怎么办?

  对临时号牌即将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车主,需要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及各分所、全市113个指定的4S店(本店销售车辆)办理临时号牌延期手续。

  七、临牌如何正确粘贴?

  已取得临时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该在前、后挡风玻璃规定位置粘贴临时号牌。

  延伸阅读:

  深圳临时车牌办理大有变动 临牌核发可在汽车销售商完成

  广东机动车号牌新政正式实施 一年内买车可用自己原车牌

  深圳临时车牌多少钱?怎么办?

提示:建议在WIFI下浏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