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实名制+用车信用约束乱停放
作者:广州本地宝 2017-06-21 10:00:58
广州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实名制+用车信用约束乱停放
昨日,广州市交委发布《关于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记者获悉,意见稿中首次厘清各职能部门管理权责,乱停放、恶意损坏车、押金不退等问题将有部门牵头管理,并要求注册用户“实名制”,建立个人用车信用档案,来规范乱停乱放等行为。
现状:超70万辆共享单车注册用户数超750万
继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昨日,广州市交委发布《关于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9日,共计20天。
据广州市交委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广州市累计投放车辆超过70万辆,注册用户数超过750万,为市民短距离出行以及公共交通换乘接驳提供了新的选择。但是,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快速发展至今,也与国内其他城市类似,出现了无序投放、不按规定通行、乱停乱放、车辆运维调度不到位、残旧故障车处置不及时妨碍市容市貌等问题。
意见:首次厘清各职能部门管理权责
据悉,广州版的《指导意见》遵循“鼓励、规范、引导”的总体管理思路,全文共10条,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广州市交委介绍,其主要内容是借鉴国内各大城市的管理做法,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功能定义、发展原则、企业主体责任,厘清各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的管理分工;同时,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车辆技术要求、企业条件、制度构建、车辆投放规模、经营收费、安全保障、用户管理、服务承诺、巡查运维管理、数据接入与共享、用户资金与网络信息安全防控、行业自律等方面进行规范,切实落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行业的规范引导;此外,《指导意见》也对使用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
记者获悉,根据该指导意见,政府、企业、市民三方在行业规范发展中均有相对应的权责义务。其中,政府主要负责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政策,推进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企业主要提供安全合规的车辆进行租赁服务并承担相关运营、管理和服务的主体责任;市民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文明骑行,有序停放。
意见稿亮点
●共享单车乱停放、遭恶意损坏、押金不退怎么办?
交委城管公安金融等部门将有明确分工
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各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的管理分工,并从乱停放、恶意损坏车辆到企业押金监管等问题,作出规定。其中,广州市交委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组织编制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指导各区政府在道路范围内规范设置自行车停放设施;市国土规划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完善全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在治理共享单车乱停放方面,指导意见规定,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秩序、影响市容环境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理的执法。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盗窃、恶意损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做好企业网络信息安全的指导、监管;负责自行车通行交通管理,对公路范围内自行车停放秩序进行执法。
此外,对于不少用户关心的押金安全问题,根据规定,市商务委会同市金融局,负责研究制订企业收取用户押金和预付充值金的安全监管措施。
●如何防范未成年人等不规范用车?
注册用户将“实名制” 未满12岁不允许租车
在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台企业对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者须年满12周岁,企业不得为未满12周岁市民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平台企业须与用户签订格式规范的服务协议,明确车辆使用、停放等方面的准则和要求,建立个人用车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和文明用车奖励机制,引导用户形成良好的用车习惯;用户应当事先了解用户服务协议约定、收费标准等内容,了解车辆租还操作流程,并准确提供本人注册信息。
征求意见稿还鼓励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管理,推动企业之间用户个人用车信用评价以及现场巡查运维力量等资源的共享整合,共同提高行业的运营管理效率。
●如何保障用户权益?
鼓励“免押金、后付费” 健全使用安全保障机制
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企业应为用户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首先,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优先推行免押金和后付费服务;其次,需向用户收取押金的,应当公示押金数额及退还流程、退还时间,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金融机构设立押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管,确保押金安全并按照约定及时退还押金;此外,约定收取用户预付充值金的,应当公示预付充值金的使用及余额处理方式。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平台企业,建立健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者的安全保障机制,明确涉车事故的责任认定程序、赔偿机制、流程以及标准等,鼓励为用户购买一定赔偿额度的事故保险。
●共享单车过度投放和停止服务怎么办?
终止服务前30天须公告 投放新车辆应提前通报
平台企业需要终止在本市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应当提前30日以正式函件书面告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后向社会公告,并及时退还用户押金、预付充值金余额等用户资金,完成已投放车辆的回收,以及妥善安置相关工作人员。
共享单车已达70万辆,过度投放怎么办?对此,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企业须配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定期提供本市注册用户数、车辆投放规模与区域分布情况、使用频率、中转维保场地等信息,并按照政府服务监管和行业监测要求,将运营网格划分、车辆标识、投放时间、定位分布信息、运营状态、运维人员信息及在岗状态、用户信用评价等数据按要求直接接入政府指定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同时与投放区域所在地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车辆投放的事前通报机制,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车辆投放区域以及规模应当与区域内的设施承载能力,以及企业配套线上、线下管理服务水平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并及时动态调整。
各方声音
专家:鼓励企业用大数据调节市场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叶林表示,政府可鼓励企业通过大数据及市场手段进行调节。
“比如可以鼓励企业充分运用智能锁的优势,通过大数据及市场的手段应对行业的‘潮汐现象’,让用户自行把车辆骑至共享单车需求大的区域,而不是要求企业在每个区域配专门的调度团队,增加公司运营成本。同时,共享单车发展至今,已不再是企业的私有财产了,它已经成为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和慢行交通的一部分。因此,政府在相应的配套上要跟上,并完善企业的沟通交流渠道,政企间加强协同管理。”
市民:希望单车损坏和乱停放现象减少
共享单车有了规范,市民怎么看?经常骑行共享单车的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广州的共享单车真的很方便,基本在各处都能找到。以前我不经常骑车,现在已成‘资深用户’,感觉也低碳环保了很多。不过,我经常看到很多被破坏的车辆,有的二维码被涂了,有的车座不见了。希望企业能加强对这些坏车的维修更新,政府也加强对这种破坏车辆的惩罚。”
市民王女士则说,“我最期待的是政府能监管乱停放的问题,有的盲道上有车乱停,有的人行道甚至机动车道上也有人乱停共享单车,很危险。希望政府有了规范之后,能减少这种乱停放的现象。”
意见反馈
可通过3途径提意见
信函:
可邮寄至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治理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邮编:510642,信封上需注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
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gzjw_jtzl@126.com),邮件主题标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意见建议”;建议中注明“原条款内容,建议内容及建议理由”
网站:
登录广州交通信息网(网址:http://www.gzjt.gov.cn),在“政民互动”栏中的“民意征集”栏选择“关于征求对《关于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告”提出意见。
【推荐阅读】
小蓝单车怎么使用?广州小蓝单车全攻略和使用体验一览
广州优拜单车使用攻略一览(免押金)
小鸣单车收费标准是多少?广州小鸣单车全攻略和使用体验一览
摩拜单车怎么用?广州摩拜单车全攻略和使用体验一览
ofo共享单车收费标准是多少?广州ofo单车全攻略和使用体验
你知道吗?广州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