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要怎么管?深圳出台共享单车管理规范重点在这几方面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7-04-07 10:18:07
【规范要点】
1、互联网自行车是城市慢行交通组成部分
《若干意见》将互联网自行车定位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主要服务于市民片区中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自行车系统。我市互联网自行车的发展遵循政府鼓励、引导、规范与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由经营企业自主投放车辆并提供租赁服务,政府规范、引导并提供配套基础设施支持。
《若干意见》明确了交通、规划、交警、城管、各区政府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市网信办、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的分工,按照各自职责鼓励、引导、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共同做好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监督管理。
2、车辆投放要与承载能力以及管理水平适应
《若干意见》明确,投放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性能安全,并在投放前将车辆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辆投放规模与全市或者区域设施承载能力、市民出行需求及企业线上线下管理水平等相适应;
3、共享单车企业应保障用户押金和人身安全
《若干意见》要求企业应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制度和措施。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明确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鼓励企业为用户购买保险。《若干意见》还明确提出:企业由于自身经营或者其他原因需终止运营服务时,应提前20日进行社会公告,清退预付金和押金,并通过函件等方式书面告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使用者违法违规信息将计入个人征信体系
《若干意见》要求相关企业,建立用户行为规范和信用评价管理制度,通过对用户不良行为采取扣减信用积分、提高车辆使用的收费标准等措施,引导用户形成良好的骑行、停放习惯。
《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租用互联网自行车的市民,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自行车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或违规停放自行车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计入个人征信体系。
读特记者 徐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