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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规非高峰时段私家车或可借用公交专用道

作者:华东在线 2017-01-20 00:01:14

  原题:合肥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征意见 非高峰时段或可借用——来源:新华网 

  据安徽商报消息 公交专用车道闲时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你觉得怎么样?新建公交站怎样设计更好?日前,《合肥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公交线路站点设施管理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这些事关出行的问题,您也可以说说自己的看法。您可以在1月23日前向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反馈。

  [专用道]公交专用道将充分考虑车道数

  遵循“公交优先”的原则,这几年,合肥的公交专用车道越来越多,此举无疑可以有效推动“绿色出行”,但现实中也有种种问题出现,比如有些道路本来就不宽,设置的车道很少,还留出一条公交专用道,加剧了社会车辆拥堵。怎样合理规划才能最大限度实现公交专用道的价值?《合肥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公交专用道的建设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合理、建设规范、运营有序、养护到位的原则,由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及通行管理的协调工作,合肥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公交专用道的通行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的行为,确保公交专用道安全、有序、畅通。同时强调,“公交专用道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应当充分考虑道路车道数、公交车流量、乘客客流量、道路饱和度等因素”。《合肥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公交专用道的建设和改造将纳入合肥市大建设计划,新改建城市道路或将结合公交专用道专项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公交专用道。

  非高峰时或让社会车辆借道

  普通车道车辆严重拥堵、公交专用车道空空荡荡……这样的情形常常引起不少私家车主的吐槽。此前合肥市公安交警支队也曾透露,尚未启用的公交专用道或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合肥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则给出了一个更清晰的方案,明确“无BRT运营的公交专用道实行分时专用,除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社会车辆可以借道通行;有BRT运营的公交专用道不实行分时专用”。

  校车、黄牌客车可借道通行

  其他车辆在特殊情况下,也被允许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合肥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环卫清扫车辆、园林施工养护车辆作业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可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公交车辆有义务避让;校车、黄牌载客车辆允许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但不得有在公交专用道停靠上下乘客等影响公交车辆正常通行的行为;在不影响公交车辆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允许巡游出租车在路侧式公交专用道内上下客,上下客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不得滞留,或故意低速行驶揽客;遇到交通管制或突发事件时,其他社会车辆可以在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下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并应在通过管制区域和事发地点后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公交车不得在专用道“飙车”

  《合肥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对公交车在专用车道内行驶也进行了约束。“不得超速行驶、违法超车,不得随意在站台外停车上下乘客”、“行经道路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需行驶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公交车辆应当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如遇前方有障碍时或可以借用相邻车道,但超越障碍后应当驶回公交专用道。

  [公交站]新建公交站点将优选港湾式

  未来新建、改造公交站点或将更多注重与城市整体风格的协调。同时公开征求意见的《合肥市公交线路站点设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建、改造站点设施应与城市整体风格相协调,优先考虑港湾式。有条件建设公交候车亭(廊)的地方,公交候车亭(廊)、站牌架、站务用房等原则上采取一体化建设。 未来公交站点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也将纳入合肥市大建设计划。新改建道路应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站点设施建设;新改建道路一年内无开通公交计划的,可暂缓建设站点设施,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预留公交站台和停靠港湾。新开通公交线路的路段暂未建成公交站台的,则由站点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制作安装临时站牌。不过,临时站牌的设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新闻附件:请说出你的意见

  传真电话:(0551)63538452;

  电子邮件:570681001@qq.com;

  邮寄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一区B座2406市政府法制办文件审查处。

  (原题:合肥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征意见 非高峰时段或可借用——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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