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尾号限行2017年1月9日起新一轮规定有哪些
作者:北京本地宝 2017-01-07 00:06:59
【导语】:根据北京市政府新发布的京政发[2016]13号《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将继续延续一年。自2016年4月11日起到2017年4月9日,工作日7时到20时,五环以内道路,机动车按照尾号限行。
2017年新一轮尾号限行
自1月9日起,北京新一轮尾号限行又开始了。
大家千万注意,别搞错了挨罚!
看清楚:工作日7时到20时,
五环以内道路,机动车按照尾号限行。
限行范围/限行时间段公务车停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停驶时间为0时至24时。(不包括五环路主路);
限行范围/限行时间段私家车:限行时间段为周一至五的早7时至晚20时,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不包括五环路主路)。
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同时,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还需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
如若违反限行规定,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扣3分。),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另外,根据通告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环卫、园林养护、殡葬等专业车辆;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以及使用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的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尾号限行的限制。
以下车辆不受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