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网约车细则公布:须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不设“过渡期”
作者:转载 2016-12-23 20:47:39
【广州网约车细则】公布:须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 不设“过渡期”
广州网约车细则正式公布:
增户籍要求 须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
昨日,继北京和上海公布了网约车细则后,《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3份政策文件也正式发布。记者注意到,新规明确,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需同时符合4项条件,其中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
增户籍要求系“参照同类城市做法”
10月8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也曾同一天发布网约车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与北京、上海要求“京人京车”、“沪人沪车”不同,广州在征求意见稿中虽然限制车辆的注册登记地为本地,但不限制驾驶员户籍。
按照此次落地的新规,除户籍之外,网约车驾驶员还需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同时具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户籍要求的变化,广州市交通委解释为:“为保障对乘客服务质量和乘客乘车安全,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参照其他同类城市做法,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版”的规定还对驾驶员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将“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的年龄条件修改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记者从“广州交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到,3份改革政策文件在10月8日到11月6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957条。
广州网约车新规不设“过渡期”
在车辆标准方面,广州新规中明确“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和征求意见稿相比,车辆的长度、宽度和高度要求并未发生变化。但将网约车车辆排量标准从1.8T或2.0L简化并统一降为1.8L。
在昨日出台细则的三个一线城市中,北京设置了5个月的过渡期,上海新规从公布之日起施行,而广州的《暂行办法》中也明确,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广州网约车新规也并无过渡期。
对于合乘行为,广州网约车新规要求,合乘车辆需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同时年检合格。
《暂行办法》还明确,本市可以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适时建立出租汽车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