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停车场内违停本月起也罚!一次500元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6-12-05 11:42:16
快速干道“管道化”通行
“管道化”通行,即通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优化设计,使得不同驾驶条件及不同类型的车辆规定在有明确轨迹线的车道内行驶,各行其道,互不干扰,从而减少车辆变线机会,像管道内的水流那样,顺着既定的方向通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和通行能力。
交警部门计划12月内在北环大道实施“管道化”通行,具体为北环皇岗立交东往西、北环福龙立交东往西、北环科苑立交东往西、北环龙珠立交东往西、北环107立交东往西、北环新洲立交西往东、北环彩田立交西往东。
此外,在征求市民意见后,考虑在滨河、滨海、沿河等有条件的路段推行。
停车场内部违停也要罚
目前,深圳停车矛盾日益突出,经常出现停车场内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影响通行、妨碍其他车辆停放情况。为此,深圳交警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于近期全面加强对经营性停车场内部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据介绍,对未按照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要求停放车辆或者进出停车场,阻碍停车场交通的,交警部门将予以500元处罚。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公安交管部门可根据停车场管理单位或者住宅区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请求责令其立即驶离;拒不驶离或者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有权将其车辆拖离停放地,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划定的停车位停放车辆或者在机动车发动机运转状态下长时间停放,造成环境污染的;(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未按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要求停放车辆或者进出停车场,阻碍停车场交通的。
扩大小型货车限行范围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道路通行环境,交警部门计划在12月份扩大小型货车的限行范围:
将深南大道的小货车限行时间由工作日的7时30分至21时,调整为每天的7时30分至21时;限行路段由原来深南香梅路口以东段,调整为深南大道全段。
将滨海大道、滨河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上步立交至红岭立交段)、文锦北路(洪湖立交以北段,原布吉路),纳入到小型货车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的限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