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夜间停车不影响道路 能否不收费?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6-10-31 10:26:21
原标题:
收费管理讨论:
夜间不影响道路 停车能否不收费
一小区外的路边停车位。南都记者赵炎雄摄
焦点1
停车收费时段以每天24时为终点是否合适?
市交委介绍,按目前的收费规则,其实次日重新计时更便宜。比如一类区域,首半小时3元,第二个半小时6元,三个小时后每半小时10元。若按连续计费的方式,第二天就没有前三小时的优惠。而北京的收费单位为15分钟,上海的收费单位有15分钟、30分钟和1小时三种,广州的收费单位为30分钟。
“提高路边临时停车周转率是路边临时停车实施收费管理的重要目的之一。收费的计时单位越短,越利于加快路边停车周转。”市交委认为,综合北京、上海以及广州等的经验,同时为了方便使用与管理,计费单位不宜太短,比如北京,或太复杂,比如上海,宜跟广州一样,以半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
市民吴先生认为,如果是从第一天白天一直到第二天上班时间都不开走的车主,是明显的占坑,而不是出来办事的。这些情况,不重新计算,直接叠加,加大收费力度,促使其尽早移车也是可以理解的。市民殷先生也认为,免费时间还是缩短的好,政府最好不要提供免费。另外,公共资源不能以收费为目的,夜间不影响道路交通,不应收费。
“目前3小时内费用相对较低主要是考虑了部分市民短时停车需求,外出办事时间集中在3小时以内。”市交委还解释,晚间的免费时段,也可以使用正常申请提交停车申请,可以使用“我要停车”或“次日续时”申请第二天的收费时段的停车。目前路边泊位是以24时为交接点,为防止长时间停车,故采用累计停车使用费的方式,且超过3小时后的停车使用费会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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